关于公布我校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023.09.02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教社语﹝2023﹞221号),经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我校共获批7项,均为指导性项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主持人

所属学科

项目类别

1

2024-ZDJH-674

产教融合背景下本科设计类专业学科发展中激励因素的路径研究

孙亚婷

艺术学

指导性计划

2

2024-ZDJH-675

新文创视域下中原优秀传统文化创新设计与传播路径研究

张艳杰

艺术学

指导性计划

3

2024-ZDJH-676

河南陶瓷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魏巍

艺术学

指导性计划

4

2024-ZDJH-677

青铜器文创及品牌化设计探究-以河南殷墟青铜器为例

张媛媛

艺术学

指导性计划

5

2024-ZDJH-729

后信息时代非语言交际在艺术院校英语教学中的探索研究

王敏

语言学

指导性计划

6

2024-ZDJH-847

汉画艺术遗产对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文化建设的功效与路径研究

郑志刚

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指导性计划

7

2024-ZDJH-848

创意导向文科文献计量分析与可行性探索

张华林

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指导性计划

有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周期

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1-2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内随时可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平台申请结项。

二、指导性计划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1)成果形式为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著作

2)成果形式为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研究报告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应用性研究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基础性研究须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本校人员。

所有论文、著作都要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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