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郑州地方高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及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5.05.26

全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郑州地方高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及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郑教高函〔202516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郑州地方高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及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和2022年度延期项目结项验收

(一)结项范围。2023 年立项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37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8项、创业实践计划项目15项,2022年度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项6项。

(二)结项材料。结项项目需要提交结项报告、支撑材料及结项汇总表。具体要求如下:

1.结项报告:一式两份(附件1)。

2.支撑材料:一式两份,与项目相关的支撑材料,包括立项以来项目团队与项目相关的主要成果与获奖情况等。

3.结项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2)。

(三)结项要求。各高校要强化质量,达不到结题条件的项目申请延期或终止。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对需要延期通过验收和终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二、2025年度立项申报

(一)申报范围。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重点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二)申报数量。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本科院校分别限报643 个,各类项目不得超额报送。

(三)报送材料。申报书(附件3)和佐证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

三、材料要求

(一)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内容一致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命名为:院校+项目类别)。

(二)佐证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团队(含指导老师)主要成果及获奖情况,内容为项目团队成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著作期刊(需提供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著作权页及检索页)、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立项应为近五年内、结项应为建设期内成果。创业实践项目结项须有项目负责人注册的公司或工作室运营相关证明。佐证材料按自编目录顺序统一用A4 纸胶装成册,并标注页码。

(三)所有佐证材料均为扫描件,加盖学校骑缝章。

(四)材料封装。纸质立、结项材料均用档案袋封装。每项一袋,并将材料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贴于档案袋两面。

四、学校工作安排

我校接收材料时间截止至202561110:00,各指导教师需将《申报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指导教师和院系签字后的纸质版申报书(附件3)和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主教楼329室(邮箱25744737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聪丽 于澎, 联系方式:0371-62131051

 

附件:

1.郑州地方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doc

2.郑州地方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doc

3.郑州地方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4.郑州地方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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