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职责
2008.06.03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培养学生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指导学生班级,加强班委会建设,争创先进班集体。
(七)组织、协调兼职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学生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做好学生骨干培养教育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九)严格学生的考勤制度,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法制观念、集体主义感和团结互助精神。
(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班级,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
(十一)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谈心与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十二)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十三)按时完成学院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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