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4.03.17
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我校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整体素质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推荐程序
1 、各院(系)在推荐申报工作中,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班集体良好班风建设。
2 、各院(系)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院(系)把关,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各院(系)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上报的人选和班集体名单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三天。
3 、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要按要求认真填写《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或《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各院(系)负责审查、推荐后,一式2份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12:00前上报两校区学生管理科,各院(系)填写《2014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统计表》,并提交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开展推荐活动和评选表彰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加,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 表格下载】
党委学工部(处)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4 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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