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2026.05.08

各系室:  

为深入落实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教育部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开展,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5月8日至6月10日。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智慧高教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需通过“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登录平台进行线上学习  

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体系,具体学习内容如下: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本次培训颁发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完成单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的学生,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全环节学习并达标者,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由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与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四、工作要求  

(一)学分认定  

本次培训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学分体系。学生每修完1门课程,可认定1学分通识选修学分,最多累计3学分。完成学习后,学生凭平台生成的电子证书申请学分认定,经审核后计入成绩单。  

(二)组织动员  

请各系室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本次培训,面向2026届本科毕业生做到全覆盖通知,鼓励其他年级、专业的学生积极参与。  

(三)数据报送  

各系室辅导员须于6月12日中午12:00前,将《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及学生培训电子证书统一报送至教务处主教楼327室。  

联系人:夏樱桃  

联系电话:62132633

附件: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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