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校级学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5.11.26

全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级学术带头人培养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校级学术带头人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人员。重点是在学科、专业建设中起骨干作用,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学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严以修身,为人师表。

(二)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研究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了解和掌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能力;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为充实的指导学生成才、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

(三)具有高校副教授职称;原则上是“青蓝工程”一期的培养对象,圆满完成任务者。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学年教学质量考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者填写《郑州美术学院“青蓝工程”二期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邮箱:zzmsjsjxfz@163.com),并准备相关业绩支撑材料原件。将纸质版《目标责任书》与所有支撑材料pdf扫描件于12月14日前一并送至主教楼329房间。

(二)学校评审。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学术委员会实施评审,初步拟出培养对象。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确定培养对象。

(三)结果公示。评选产生的建议人选经校纪委等部门审查后将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签订协议。学校与本期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签订目标任务书。

 附件:郑州美术学院“青蓝工程”二期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docx

                        (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级学术带头人培养的实施办法.pdf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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