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2.09

全校各单位:

接郑州市教育局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州地方高校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市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无违法违纪记录。

2.从事教学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讲师)。

3.教学能力突出。系统讲授至少1门核心课程,教学效果优秀;近三年教学考评均为良好及以上;被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

4.科研能力较强。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或获得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正式出版本专业具较高水平的著作译作;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三)培养方式

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开展项目研究的方式进行培养,各青年骨干教师应择优填报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的研究项目。各高校应为入选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明确培养期内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实施年度考评与动态管理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项目资金支持

(四)推荐限额

本科院校推荐人数不超过8人

(五)培养期限及相关要求

培养周期暂定为三年。培养期间实行市、校两级协同管理机制。各高校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条件保障及年度考评并在每年年底前将年度考评结果与过程性评价材料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培养期满后组织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合格及以上者颁发证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

2.申请人支撑材料:包括任职资格证、学位证复印件;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纸质材料需有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单独装档案袋中。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证明材料以及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拟推荐培养人员公示证明材料

4.2025年度申报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员汇总表》(附件2

申请人纸质材料一份。将相应的《申请书》首页粘贴在档案袋上。

四、学校工作安排

请申报教师2025年12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书、支撑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主教楼329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张聪丽、于澎 0371-62131051

附件

1.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docx

2.2025年度申报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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