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接郑州市教育局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州地方高校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市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无违法违纪记录。
2.从事教学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讲师)。
3.教学能力突出。系统讲授至少1门核心课程,教学效果优秀;近三年教学考评均为良好及以上;被列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
4.科研能力较强。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或获得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或正式出版本专业具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译作;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三)培养方式
以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开展项目研究的方式进行培养,各青年骨干教师应择优填报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的研究项目。各高校应为入选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明确培养期内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实施年度考评与动态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与项目资金支持。
(四)推荐限额
本科院校推荐人数不超过8人。
(五)培养期限及相关要求
培养周期暂定为三年。培养期间实行市、校两级协同管理机制。各高校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条件保障及年度考评,并在每年年底前将年度考评结果与过程性评价材料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培养期满后组织综合评价,对评价结果等次为合格及以上者颁发证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
2.申请人支撑材料:包括任职资格证、学位证复印件;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纸质材料需有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单独装档案袋中。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证明材料以及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拟推荐培养人员公示证明材料。
4.《2025年度申报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员汇总表》(附件2)。
申请人纸质材料一份。将相应的《申请书》首页粘贴在档案袋上。
四、学校工作安排
请申报教师于2025年12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书、支撑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主教楼329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张聪丽、于澎 0371-62131051
附件:
1.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docx
2.2025年度申报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员汇总表.docx






豫公网安备 41012202000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