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6〕54号)、《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类别
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分为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两类。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成果要求
1.申报省级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需通过2025年度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鉴定的教学成果也可申报(限额1项)。已获得过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如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申报限额。同一申报人累计参与不超过2项(主持限1项),不得跨类别重复申报(不得同时申报本科、研究生类)。推荐教学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低于限额的30%,校级领导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限额的20%。
(二)规范申报程序。申报人所在系室应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学校将邀请校外专家进行校内遴选,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教育厅网络平台完成申报,做到程序规范,注重公平、公开、公正。
四、材料报送
每项成果应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书》(单独成册);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5000字左右);
(3)相关国家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文件;
(4)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公章);
(5)代表性教学研究论文(限5篇)、著作(限2部);
(6)成果及主要完成人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证书;
(7)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限5篇,须为纸质媒体或官方网站);
(8)教材类成果须提交样书1册及电子文档(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精选内容,PDF格式,不超过50页,限5部)。
第2至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1-4。全部材料应装入档案袋,袋面粘贴《申报书》封面复印件。
(9)《2026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推荐汇总表》。
五、时间地点
请于2026年4月14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到教务处329,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213105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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