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6.06.23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以及《郑州美术学院转学与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本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24级和2025级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转专业工作程序透明,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2.学生自愿原则: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发展规划自愿申请转专业。

3.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学生转专业适应性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录取。

4.控制规模原则: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状况与教学安排能力,设置转入学生数量上限。

三、申请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本人申请,学校考核证实,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4)学校认定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或有某种特殊原因,转专业更利于其学习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3)高考专业课内容差异较大的专业不能互转;

4)受学校纪律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在校期间有过转专业记录的;

6)已有转学学籍异动经历的;

7)无其他正当理由的或不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四、转专业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623626日)

学生本人向转出专业系室提交《郑州美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并了解拟转入专业的转入条件、考核办法及转入人数限额,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资格审核(2026629日—720日)

教务处组织学生所在系室、拟转入系室、学生处及有关部门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到学生。

3.适应性考核(2026826日—827日)

各系室开展学生转专业适应性考核工作,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送至教务处。

4.审核和公示(2026828日—830日)

教务处对拟转入学生名单审核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

5.批准和异动(2026831

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签字审批,正式批准学生转专业。学生处负责转专业学生班级编排和辅导员交接,教务处负责完成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和选课信息变更,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

五、转入条件与考核录取办法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满足相应专业转入条件后,方可进入适应性考核环节。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转入条件:高考成绩不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入学以来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申请转出专业中排名前20%(计算方法:专业人数乘以20%后向上取整)。

转专业适应性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见附件1

学校依据各专业适应性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结合转入专业人数限额,择优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六、注意事项

1.学生仅可在申请时间段内提出申请,逾期无法申请。本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参加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核。

2.2024级学生申请转专业被批准后须转入下一年级。2025级学生申请转专业被批准后转入相同年级。

3.书法学专业高考专业课内容与学校其他专业差异较大,书法学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其他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书法学专业。

4.转专业结果公示后,不再受理学生撤销转专业申请,请学生对转专业做好充分考虑,慎重申请转专业。

5.凡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新专业未修读的课程,如与原专业相近或相同课程直接认定,可以不再申请补修。

6.转专业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1)本学期公共课程考核(初修)有不及格的;

2)出现缺考、考核作弊等情况的;

3)受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七、转专业事宜咨询方式

主教楼327办公室,联系电话:62132633

附件1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转入人数限额及考核录取办法.doc

附件2 郑州美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

 

                             郑州美术学院教务处

202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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