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6.06.25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6169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完成省级示范课程鉴定结项全流程工作,落实课程建设成效核验、专家评审、材料上报等各项任务,现就我校组织开展省级“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校内鉴定结项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课程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鉴定结项范围

1.2022年度首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教高〔202372号);

2.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教办高〔2024144号)。

立项课程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课程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课程主持学校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三、鉴定结项条件

“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需达到下列条件:

1.课程建设参照混合式课程建设标准,课程至少已经开设2个学期,且教学效果良好;

2.结项报告中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者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著作一本;

3.积极组织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1个省级以上奖项。

四、工作程序

(一)初审

1.各课程负责人填写结项鉴定书,准备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2.结项鉴定书、佐证材料、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四号及以上字体,签字、盖章位置严禁复印代签;

3.校内材料截止报送时间:202678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家会议评议

教务处完成材料初审后,组建校内课程鉴定委员会,统筹安排专家集中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课程负责人需提前准备项目汇报PPT,现场汇报课程建设实施情况,汇报时长8分钟;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佐证材料、现场答疑、座谈评议等方式综合打分,出具书面校内鉴定意见,未完成既定课程建设目标、不满足结项条件的课程,校内鉴定不予通过。

(三)学校复核

教务处汇总校内专家组鉴定意见完成校级复核。

五、材料报送

各课程需提供鉴定结项书、主要成果佐证材料、汇总表。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教务处

202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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